tuwen8 — 新闻、观点、生活、世界、与你对话
大马观点 / Opinion

納吉該不該再獲特赦?全面特赦和居家服刑其實是兩回事

纳吉的新一轮特赦申请目前仍未有最终决定。围绕他是否应该获得进一步减刑、全面特赦,甚至改为居家服刑,社会上一直存在不同看法。对我来说,这件事不只是一个人的自由问题,也关系到法律、公平,以及前国家领导人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。

伟恩|
納吉該不該再獲特赦?全面特赦和居家服刑其實是兩回事
图片来源:AI生成示意图

我不认为全面特赦应该轻易给予

我个人觉得,纳吉已经获得过一次减刑,从原本12年减至6年,罚款也由RM210 million减至RM50 million。

所以如果现在讨论的是“完全清除刑罚”,我觉得门槛应该非常高。

毕竟这不是一般的小案件,而是涉及前首相、公共资金以及国家制度信任的问题。

居家服刑是不是另一回事?

如果讨论的不是全面特赦,而是让他在一定条件下完成剩余刑期,我觉得这又是另一个问题。

居家服刑并不等于无罪,也不等于刑罚被取消。

真正要讨论的应该是:法律有没有这样的机制、适用标准是什么,以及是否能够对其他囚犯一视同仁。

“有贡献”能不能成为减刑理由?

有人认为,纳吉过去担任首相多年,对国家有过贡献,因此应该纳入考量。

也有人认为,一个人的政治贡献不能抵消刑事责任。

我觉得真正重要的是,如果国家要给予特别待遇,就必须有清楚、可以解释的标准,而不是因为一个人的身份、支持者多不多,才决定待遇。

这件事最大的意义,还是“没有人高于法律”

对我来说,纳吉案件最重要的意义,不是要不要继续恨一个人。

而是它让大家看到,即使曾经做到首相的位置,一旦法院定罪,也一样必须面对法律后果。

这对普通人其实也是一个提醒:权力越大,责任应该越大。

至于他未来是否应该获得进一步特赦、居家服刑或其他安排,我觉得应该交给现有法律和特赦程序处理,而不是把它变成纯粹的政党斗争。


资料来源

本文参考以下公开信息整理

MORE STORIES

相关文章